为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和对外服务需要,经苏州市人事局(编办)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柜面操作员1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财经、金融或房地产类专业,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⑵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Word、Excel系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从事过财经、金融和房地产工作的优先。 (二)其他要求:常熟市户籍,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且自愿从事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服从分配,无不良历史纪录。 二、程序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 9︰00~10︰00。 2、报名地点:常熟市人才市场二楼(海虞北路32号)。 3、报名要求:须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专业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寸彩照一张至现场报名。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根据预先拟定的题目现场解答。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告知。 (三)体检: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依照常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如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从面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录用:政审合格者,经招收部门培训合格,报苏州市人事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工方式 实行劳务委派方式,人员编制隶属于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录用员工办理录用手续,开立社会保险帐户,缴交社会保险金。 聘用人员被录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为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岗位 本次录用后的聘用人员,从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服务窗口的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收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收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收人员政治合格,业务过硬。 咨询电话:0512-52879098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四月三日
[2008-4-7 8:5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