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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大邑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发布人:glb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7日 阅读次数:525 | ||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人数 县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5名; 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5名; 县人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今日大邑采编中心记者1名; 县规划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规划专业人员3名; 县基建投资审计中心审计工作人员3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庄;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见《大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16日-28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路108号)。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照3张。如系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还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报名资格条件的部分相关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待毕业后交招聘单位补验。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大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 2、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交笔试费每科50元,共100元。进入面试的交面试费80元。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经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08年5月13日至5月16日到大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及报考比例 由大邑县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请大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2008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见《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ww***.cn[点击查看])。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在我县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出具证明及现实表现材料,经认定合格,每服务满一年其笔试成绩加2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笔试成绩在大邑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大邑县人事局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5月31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5月27日至30日在大邑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2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数量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考核由大邑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考核工作按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方可聘用。 八、聘用及报到 拟聘人员如系200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县人事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原系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被事业单位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监察局 028-88214444)。 咨询电话:028-88222095 028-88283309 查询网站:大邑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大邑县人事局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 附:1、大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分配表.doc(ww***com[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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