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市部分小学幼儿园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厦教局办[2005]193号)规定,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职数(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以及拟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
4.专业对口。
5.身心健康。
(二)招聘范围
1.本市生源(入高校前户籍在厦门市并在厦门市参加高考,下同)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2008届,下同)和往届未就业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非本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非本市生源的一般师范院校的应届研究生。
4.参加本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和参加2007年本市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教师技能培训者。
5.入高校前户籍分别在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翔安区的本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大专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的大专毕业生,限报户籍所在区的区属学校。
集美区生源的原厦门师范普师班毕业,现已取得大专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限报集美区区属小学;集美区生源的学前教育中专毕业,现已取得学前教育大专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限报集美区区属幼儿园。
海沧区生源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及往届未就业师范类毕业生限报海沧区区属学校。
同安区区属学校限本区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同安区生源师范类毕业后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的年龄30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的未就业毕业生可报同安区区属学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8:30--21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
网址报名,提交并打印报名表。报名按各区和学科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CERNET用户如登录不了报名系统,请使用其它公众网重试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无法报名者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本市生源非师范类毕业生所报岗位可对照《非师范类专业参照表》(详见附件2)对应报考。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思明区区属学校需求集中发布,应聘者应在笔试成绩入围后再选报思明区区属学校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应聘者注意网上通知)
应聘者缴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厦价服[2004]59号《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招聘教师报名费的批复》),报名费采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方式(见附件3.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业务说明)。报名费缴交后,除由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科目要求而取消招聘计划外,应聘者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或因不符合条件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领取准考证时间:
本市生源:4月24日(一天)、4月25日上午(半天)
非本市生源:4月25日下午(半天)
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提供材料:
领取准考证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二级甲等以上)、等相关证件和免冠一寸近照3张(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在录用报到时提供,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未就业的往届生:报名表、报到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和免冠一寸近照3张。
参加教师技能培训者须提供技能培训证书,参加本市生源师范类毕业生职业见习者应提供见习协议书。
领证地点:厦门市同安路5号(厦门市教育局)一楼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笔试
所有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90%)、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占1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本市生源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
应聘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区属学校的笔试成绩以50%计入综合总分,应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笔试成绩以40%计入综合总分。
成绩公布后,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者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适当减少招聘岗位数)推荐参加面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08年4月26日上午
笔试地点:厦门一中旧校区振万楼
笔试成绩可于4月30日登陆厦门市教育网查询,进入专家面试的名单同时在网上公布。
(三)面试
1、区属学校的面试由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由各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面试方案应事先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以50%计入综合总分。面试成绩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
2、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面试分为专家面试和学校考核。专家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专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专家面试成绩以30%计入综合总分。
专家面试合格者进入学校考核。专家面试成绩可于面试后的第二天登陆厦门教育网查询。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考核采用面试、试教、基本功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以30%计入综合总分。面试成绩由学校通知考生。
各学校应按规定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的组成应报市教育局备案。
直属学校考核时间由各学校自定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上线的应聘者中根据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其中包括肝功能、血常规、心电图、B超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从上线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后,拟聘用名单在市、区教育网或各学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的毕业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五、本简章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电话:2577750、2035405
考务安排将在厦门教育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1.招聘职位职数表:
需求计划发布.xls
2.非师范类专业参照表:
专业参考.doc
3.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业务说明
使用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费业务说明.doc
教师招聘网上注册和支付报名费流程说明书.doc
厦门市教育局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