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适应卫生事业建设发展需要,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6号)要求,宝山区卫生系统公开向社会招聘非医技类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正常工作;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本市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5、驻区部队军嫂、本区当年度退伍兵、本区特困家庭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具体岗位条件及详情请见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bs***.cn[点击查看]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4:00;
3、报名地点:友谊支路6号(宝山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三、招考和录用
1、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行政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公共卫生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体检。面试合格者(面试合格总分=笔试分*40%+面试分*60%)按招聘职位数1:1进入体检。
4、考察。体检合格后,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凡考察、认证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6、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区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56691011-2211、2212
附件:《宝山区卫生医疗系统招聘非医技工作人员一览表》
上海市宝山区人事局
上海市宝山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2008年4月14日
宝山区卫生医疗系统招聘非医技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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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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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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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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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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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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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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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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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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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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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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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医院宝山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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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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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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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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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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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有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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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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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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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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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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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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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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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会计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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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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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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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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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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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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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维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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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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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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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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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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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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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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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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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办公自动化以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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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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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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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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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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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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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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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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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办公自动化以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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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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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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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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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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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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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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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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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办公自动化以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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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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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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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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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宣教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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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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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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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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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新闻、广告设计、工艺美术方面的能力,有较好的美术功底,有传媒设计、编辑、制作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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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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