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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

(全职,发布于2008-04-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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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省外户籍的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本省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3.贵阳市户籍或贵阳市生源(不含贵阳市外户籍因读书迁移到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只能报考市直单位或户籍(生源)所在区(市、县)所属的事业单位;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6.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或一村一名大学生;

  7.除定向到我市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专业技术岗位(B、C类岗位)所需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8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区(市、县)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2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专业技术岗位(B、C类岗位)所需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不含政工系列),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2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8.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凭教师资格证办理机构出具的符合办理条件的证明报名);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10.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4月20日-22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为方便考生报名,设市直和区(市、县)报名点。市直报名点负责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报名工作,市直报名点设在贵阳人才大市场 (延安中路88号原腾龙酒店)。各区(市、县)报名点负责本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08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学校毕业生可持学校毕业证明)、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持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报名费和《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费用,第二部分为专业测试(试教、岗位能力测试)费用,进入专业测试(试教、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未按通知要求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5月20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考生凭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条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按报考单位层次,采取在笔试成绩中分等次加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选派到贵阳市所辖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选聘到贵阳市所辖村、社区服务一周年以上,年终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

  (四)加分分值

  符合加分条件1-3项的,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南明、云岩、小河三个区的区直、乡镇(含街道办事处)和乌当区区直(含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的加5分;

  2.报考其他区(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含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加10分;报考乡、镇(含乌当区乡、镇)事业单位的加15分。

  符合加分条件第4项的,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南明、云岩、小河三个区的区直、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的加10分;

  2.报考其他区(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含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加20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加30分。

  (五)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西部计划自愿者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一村一名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区(市、县)级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时间)、硕士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贵阳市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三),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根据报考岗位在笔试总成绩中予以加分。

三、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含需作岗位能力测试的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和试教。

  (一)《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5月25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2008年7月8日在贵阳市人事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受理查分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受理查分地点为贵阳人才大市场;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受理查分地点为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干部)科。

  (二)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含需作岗位能力测试的A类岗位),按照《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人选。如进入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含需作岗位能力测试的A类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占40%计算,根据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四)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参加《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不低于1∶3,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含需作岗位能力测试的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六)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如所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数与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试教),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试教)人员,其面试(试教)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市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报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的,由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未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考察对象系新聘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六)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七)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

  (八)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九)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七、纪律

  全市的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环节,必须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考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报考监督电话:0851-7989189 0851-7989194

附件1:贵阳市2008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阳市200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点及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3:贵阳市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贵阳市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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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般人而言,凡事要思考并不是什么麻烦的事。 [詹姆士.布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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