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聘工作组织 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考事宜。 二、 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30个(详见附表一) 三、 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二)热爱国税事业,有志于投身税收工作,为国税事业发展做贡献;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积极的工作态度,能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四)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和户籍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湘西自治州国税局系统、怀化市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湖南户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ww***.cn[点击查看])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8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金赋大酒店(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号,侯家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前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二),并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贴好照片)。 2、报名要求 (1)报名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3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半身照片。《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表二)。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湖南省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考试考核 笔试时间为4月2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中有税收专业题目(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由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照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审批 1、经过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个人体检表、考察材料等资料报省人事厅审批。 2、被聘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08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3、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要求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省国税局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梁文辉 联系电话:0731-5510689 传真:0731-5510689 其他有关事项通知请关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
附表一:2008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附表二:考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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