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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公告
信息来源:专家管理处 发布时间:2008/04/15 浏览次数: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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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下称总院)创建于1952年,系江西省最早成立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院,拥有国务院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证书、甲级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智能建筑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施工图审查一类(含超限工程)证书。设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内设计、园林建筑、道路桥梁、建筑经济、城市规划和居住小区规划、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计算机应用等专业。
总院现有职工41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60余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1人、高级工程师110人、工程师91人,国家各类注册工程技术人员180多人)。总院下设8个设计所以及勘察分院、市政分院、创作中心、工程总承包部、工程咨询部、计算机中心、江西省赣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建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预应力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市、珠海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地以及江西赣州市、宜春市等省内城市设有分院。
改革开放以来,总院先后承担了国内外各类大型及高层、超高层的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400余项,荣获国家、部、省级科技进步、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奖项130余项。
总院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但已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今一直实行企业化管理(即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化管理)。在分配制度上,工资部分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有关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工程效益奖则依照企业单位做法根据本人完成的工程项目收入以一定的比例计提项目奖金。经调查,在华东地区同类设计院,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计提项目奖金的比例排名靠前。
2007年度,总院的财务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
二、2008年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专业、学历、资格等岗位条件 |
建筑 设计 |
200094001 |
13 |
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
结构 设计 |
200094002 |
3 |
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
给排水设计 |
200094003 |
3 |
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
电气 设计 |
200094004 |
3 |
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
工程 勘察 |
200094005 |
2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勘察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
道路 桥梁 |
200094006 |
1 |
道路与桥梁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
环境 艺术 |
200094007 |
1 |
环境艺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 |
其他基本条件:应聘上述岗位人员,还应通过大学英语4级考试、熟悉计算机绘图操作(AUTO CAD),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工程勘察岗位从事野外作业,男性较适合。
上述结构岗位1人将安排在上海市的上海分院工作,建筑岗位3人、结构岗位1人和电气岗位1人将安排在天津市的天津分院工作,建筑岗位1人将安排在宜春市的赣西分院工作。上述在分院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在总院范围内轮换交流。其余岗位均安排在南昌市总院本部工作。
三、报名时间、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9:00至2008年5月8日l7:00
2、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照《江西省2008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操作。
3、应聘者按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电话通知: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人事科,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66号3楼,联系电话:0791-6266821,联系人:李津华、刘建华,并邮寄或送达《求职自荐书》(邮编:330046)。
《求职自荐书》应附有盖有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求职推荐书、学校开具的2008年应届毕业证明原件以及本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还应附有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注册证等复印件。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求职自荐书》中有关证件的原件。
四、资格审查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组织资格复(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按照岗位条件,对照本人《网上报名表》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查。仅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根据公共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6(但不得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如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则分岗位按公共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复查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时间在面试前,具体另行通知。
五、考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参加江西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综合知识》考试(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二)、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
1、面试的方式与成绩的确定:面试采取专业加试与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20%为专业加试成绩,40%为实际操作成绩。
2、面试主要考核的内容:专业加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实际操作主要考核所学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建筑学专业还要加试建筑方案创作能力。
3、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在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3楼。
六、体检
1、根据公共科目、面试成绩结果,按专业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该专业的体检人员。
2、在总院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执行。
七、聘用
经公共科目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属江西省外名牌高校(一般指部属且为211工程的高校)毕业的,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直接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其他高校毕业的,先在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实行二年人事代理(期间所有待遇同已调入人员),工作满二年且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八、待遇
基本工资和福利按照国家和江西省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工作效益奖金则依照聘用者本人完成的工程项目以一定比例计提。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按照江西省规定执行。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