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高中学校和农村中小学校师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数量、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数量
1、普通高中教师6名:英语1名、物理1名、声乐1 名、舞蹈1名、生物1名、计算机1名。
2、义务教育阶段7名:物理3名、英语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在职教师和近五年内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高中教师:(1)师德良好,身体健康;(2)近五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及在职高中骨干教师。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师德良好,身体健康;(2)近五年内毕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在职初中骨干教师。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省、市级骨干教师或第一学历为硕士研究生者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中学高级以上职称,符合我市部分紧缺学科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并经试教和综合考察合格可直接聘用。
5、普通话: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4月8日—4月21日。报名地点在市教育局政工股。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一寸同底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骨干教师还需提供骨干教师证原件。报名费200元/人。
2、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25(星期五)日上午9:00—11:30。笔试内容为相应的教学岗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
3、面试(试教)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教人员。试教时间定为2008年4月27(星期天)日上午8:30开始。试教地点另行通知。试教内容为现行教材内容。
4、体检
按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如并列,硕士研究生和省、市骨干教师则优先)。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分科目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湘人发(2005)31号文件执行。
5、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录用
公示期满后,将拟聘对象报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本市国家教师待遇,高中阶段教师根据专业情况,最后确定上岗学校,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不适宜高中阶段,安排到农村乡镇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安排到农村偏远学校,与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五年内不考虑调动。
咨询电话:3322167(资兴市教育局政工股) 3322264(资兴市人事局办公室)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