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学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岗位及职责 人数 专 业 实验员(教辅) 1 自动化(数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计算机通过省二级。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初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16日—25日 2、报名地点:宿迁学院人事处(黄河南路399号) 市人才服务中心(世纪大道11号)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证书、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五寸生活照片。 (二)面试 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择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要根据学院要求进行说课或讲课,并根据专家要求考核技能操作。根据面试情况排出名次。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宿迁人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室),0527—84204886(宿迁学院)。 六、联系方式 1.宿迁学院人事处:吴银利 朱凌 杨邦来 联系电话:0527— 84205686 84202303(传真) 网址:ww***.cn[点击查看] 2.市人才服务中心:葛 霆 联系电话:0527--84353007 网址: ww***.cn[点击查看] 宿迁市人事局 宿 迁 学 院 二○○八年四月十日
[2008-4-21 8:5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