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面向全国招生的财经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商科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始建于1958年,座落在牡丹江市区。学院是省财政厅全额拨款单位。
学院现设有财经系、商贸系、信息工程系、工艺美术系、机电系,现开设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会计电算化、会计(涉外会计方向)、会计与审计(注册会计师)、金融与保险、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控技术应用、 装潢艺术设计、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等21个专业,招收高中和同等学历的高职专科学生,现有在册学生3000多人。
学院是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黑龙江省省级花园式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是黑龙江省中职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和市场营销专业的师资培训基地。
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学院坚持建立健全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思想,注重实践教学,办学特色鲜明。学院现有8个省级科研课题,教改课题1项,学院教改课题 18项。参加教育部“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项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实践”的6个子课题已经全部结题。学院被授予教育部十五重点课题子课题管理和研究先进集体,子课题的阶段成果均获一等奖。
在省商务厅的领导和支持下,全院教职员工正锐意进取,积极探索全新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向创建一流的职业院校目标迈进。
二、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08年招聘人员计划(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引进的教师应符合我院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善于创新,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岗位需要,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引进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引进全日制应往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3、引进社会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双师型教师。特殊急需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
人事处收到自荐材料后,将对符合专业需要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确定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试讲的人数之比原则上保证1:3以上。
2、考核方式:
学院成立以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为组长、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人员、各院(系、部)主任、相关学科组成的专家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人员采取面试、试讲、岗位能力测试和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院考核小组依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提出综合录用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3、公示、录用
对拟录人员在校园网和省人事编制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商调函,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
4、体检
拟聘人员需经医院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五、招聘时间:2008年 4 月 24 日—2008年 5 月 15 日
联 系 人:孟军
联系电话:0453-6575136.
电子信箱:szyrsc @
六、本实施方案由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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