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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延长二○○八年公开考聘教师报名时间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08-4-24 16:15:35 阅读次数: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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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延长二○○八年公开考聘教师报名时间的公告
为满足学院教学需要,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广安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延长2008年公开考聘教师的报名时间,并对报考条件和个别专业招聘人数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高等职业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要求。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 4、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科成绩优良,无补考学科。 5、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毕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同等条件下有特殊专长者优先。 (二)、在职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双师型的教师,且中级职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达B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达A级。 2、高完中及以上学校工作,具有全民事业单位编制,4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后出生),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58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报考原则、办法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其它证明材料(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和学校教务部门加鲜章的成绩单。 (2)报名时交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两张。报名费100元/人。 2、报名截止时间: 2008年4月30日 3、报名地点: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办公室(广安校区)电话:(0826)2256100。 (二)考试及其他事项参见《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公开考聘教师公告》。 三、招考专业及条件
四、其他事项 1、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考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报名费用。 2、在报考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本公告由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26-2256100。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