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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2008年招聘中小学教师
公 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适应全县教育教学需要,确保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职位另行公布),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教师5人、县幼儿园幼师2人、初中教师15人、小学教师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小学教师职位30人、幼儿园教师职位2人(见表一)
2、初中教师职位15人、省级示范性高中教师职位5人(见表二)
3、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机械模具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3、中学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5、小学教师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6、幼师职位要求幼师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幼师职位要求具有幼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有效证明。
三、实施步骤
本次考试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考核、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报考公告在宁乡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宁乡教育门户网、《今日宁乡》、宁乡电视台发布,同时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4月26日—30日在县教育局(玉潭镇文书路4号)一楼109室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31—7899568、0731—7881282。
考生报名时需带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四份、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或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同底免冠相片2张;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小学教师职位和初中教师职位可跨专业报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职位计划数或取消所设职位。报名时,按县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进入试教的人员另收考务费50元。
3、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①笔试时间:5月10日
②笔试地点:城北中学
③笔试内容:
小学教师(音体美职位除外)和幼师职位:考教育学、心理学及语文、数学、英语(中考难度)。
小学音体美职位:考教育学、心理学及音乐、体育、美术(中考难度)。
初中教师职位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考教育学、心理学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高考难度)。
高中教师职位:考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④笔试成绩于5月10日下午7︰00在县教育局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布。笔试后分职位从高到低按1︰2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5月11日上午7:00在城北中学面试(高中职位、职业中专职位、幼师职位面试于5月13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试教内容按所报职位相关教材试教,试教备课40分钟,讲课15分钟。试教内容和顺序,当场抽签确定。当场公布试教分数,试教后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合并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6、体检
体检时间与新教师岗位培训一并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
7、公示
对拟聘对象在县教育局和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凭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毕业生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补充到缺编的农村中心学校,一律实行聘用制,一聘五年;聘用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实行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统一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年限为五年,并由县人事局统一进行合同鉴证。
3、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1、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克服招聘工作中的随意性,招聘中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3、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打招呼为亲朋好友说情。
4、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宁乡县教育局
宁乡县人事局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