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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胸科医院2008年公开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章
所属栏目:工作动态 加入时间:2008-4-24 阅读次数:946次
山东省胸科医院始建于1949年,胸科医院为山东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新型专科医院。胸科医院是以诊治心肺疾病为重点的唯一省级专科医院,医院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围绕大专科、小综合、防治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院方向,形成了以结核病防治为基础,以肺部疾病诊治为重点,以心血管疾病诊治为龙头的专业技术发展格局。现有历山路和烈士山东路两个院区,设有心内科、心外科、胸外科、肿瘤科、呼吸科、结核科、急症科、心胸外和呼吸重症监护室等临床科室20个,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病理科、B超室、心电图室、肺功能室、细胞室、纤维支气管镜检查室等医技科室10个,山东省结核病防治中心、汉光国际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介入诊疗中心、液气胸治疗中心山东省医学超声远程诊断中心等6个研究中心,医学信息部、医疗咨询部、医学工程部、导医部、冠心病友之家、培训之家等服务部门6个。 医院设备精良,拥有美国GE公司生产的Lightspeed Plus 3.0八层螺旋CT扫描机、Innova 2000 全数字血管造影机、vivid7、vivid4彩色超声、自动生化分析仪、肺功能机、全自动数字化X光机、人工心肺机、全数字胃肠X光机、Bactec--960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系统、电子纤维支气管镜、WOLF牌胸腔镜以及净化手术室、高标准监护室等。为扩大医院业务范围,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现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5号)文件精神,根据岗位需要,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高级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首先符合人事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并于2008年7月前确保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热爱医疗卫生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高校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以及各相关执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5)中级岗位人员是博士研究生;高级岗位人员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二)报名方法
1、登陆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ww***org[点击查看])人才招聘栏目,了解报名信息,本人材料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人事科。
2、应聘材料须提供包括个人从本科起的详细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研究项目、各类证书和家庭情况等。
3、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6月1日。
(三)资格审查
经人事科审查合格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医院次日给予答复。
(四)面试内容和方式
经省人事厅批准,招聘博士学位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录用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不再参加同一组织的笔试。而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业务和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和发展潜力。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接受同行专家的提问。面试时间:6月上旬,具体时间由人事科负责通知或见山东胸科医院网站通知。
(五)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应聘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察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医院在本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由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卫生厅、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医院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医院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46号山东省胸科医院人事科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6568012、86568079
传真:0531-86956760
E-mail:yanbaohua@
系人:闫保华、赵辉
2008年4月22日
附件: 山东省胸科医院2008中高级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