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一、 岗位名称: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二、主要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具体包括
1、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开展学生心理咨询。
3、做好学生来信、电话咨询的答复。
4、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开设学生心理教育课,提高学生整体心理素质。
6、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研究。
7、举办专家来校举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 基本条件:见附表。 四、 招聘形式:公开招聘,按《广州美术学院新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进行考核和面试。 五、 待遇等: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住房、社保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新补充人员实行人事代理,首次聘期一般为三年,人事代理有关规定见《广州美术学院关于来校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的试行办法》广美字[1999]17号,可查询:rs***.cn[点击查看] 六、 应聘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应聘的,须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贴近照,详细填写个人简历 等基本情况),并提供教学、科研成果,主要的论文、论著,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等 (复印件,原件备查),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个人自述材料、导师推荐意见书、所在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七、联系方式:邮寄简历。
八、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月15日。
九、考试:安排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联系方式 |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
学生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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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生处办公室:020-39362033;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处
邮编:510006
Email:x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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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毕业;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专业毕业者优先;
2、中共党员,思想品德表现良好,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 3、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本学科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女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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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美术学院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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