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2008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州内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年龄控制在28岁、硕士研究生控制在30岁以下。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8月31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9日—10日。报考演员、播音岗位的人员于5月8日前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目测,目测合格的再按统一时间报名。 (二)报名地点: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在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地点:恩施市东风大道236号,金凤苑小区斜对面);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在各县市人事局报名,也可在州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外地考生可以网络报名,报名网址: es***.cn[点击查看]。报名费汇至恩施自治州人事局(收款人:恩施州财政局预算外及其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恩施州建设银行营业部,帐号:42001728608050001920)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县市报名的需照片3张)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报名,凭教师资格证参加面试。 3、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凭毕业证参加面试。 4、州内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及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报考县市所属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只报县市学段及专业,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只报县市和专业,待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再填报具体单位。 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资教生、西部志愿者报名时,应提供服务县市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可报考所学专业,也可报考服务期间所从事的专业。 8、州人事局和各县市人事局分别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州人事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9、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考岗位数1:3比例的,取消招考指标。 10、考生年龄计算至2008年1月1日。 11、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12、报名考试费按每科50元收取。 13、外地考生网上报名程序见附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50%、面试50%。“资教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并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事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15%,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总成绩的35%。 2、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录取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事局集中组织实施。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6月9日至13日在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笔试时间:6月14日 上午09:00—11:3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00公共基础知识 6、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分别报州、县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批准后实施。县市中小学教师岗位、乡镇卫生院医护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人事、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集中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考核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复核后,报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备案。用人单位根据备案情况,与被聘用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待遇,办理人事代理,建立社会保险。
七、招聘计划 登陆恩施州人事网站es***.cn[点击查看]或登陆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见恩施州人事局和县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
·恩施州州直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利川市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建始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巴东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宣恩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咸丰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来凤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鹤峰县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州直、各县市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恩施州人事局 联系人:汪德英 电话:8222869 恩施市人事局 联系人:苏 黎 电话:8238752 8238719 建始县人事局 联系人:龙克武 电话:3955695 利川市人事局 联系人:汪 华 电话:7285806 巴东县人事局 联系人:张光全 电话:4334014 宣恩县人事局 联系人:胡昌高 电话:5822005 咸丰县人事局 联系人:魏 东 电话:6831101 来凤县人事局 联系人:罗春艳 电话:6283697 鹤峰县人事局 联系人:向建玉 电话:5281578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