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
(1)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一般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根据情况报学校审批。
接收人员的年龄以2008年6月30日为基准进行计算(下同)。
2、硕士毕业生
(1)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硕士毕业生应具有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习经历,或所在专业为教育部重点建设学科,或者曾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SSCI)发表科研论文2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也可以是第二作者);音、体、美专业教师可从专业院校毕业研究生中招聘。
(3)应聘人员发送电子简历(纸质信函请在封面注明),邮件主题格式: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所属学院/所学专业/学历/毕业院校,例如:张某/教师/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博士/清华大学
进人计划一览表
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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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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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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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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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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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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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院长
电话:0373-3325811
sxh18@
邵老师
电话:0373-3326367
sbt8226@
武老师
电话:0373-3326367
wlyong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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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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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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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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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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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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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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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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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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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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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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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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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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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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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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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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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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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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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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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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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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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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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管理/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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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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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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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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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或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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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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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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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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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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