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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简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是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为满足部队对高素质、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总队将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部分综合素质好的学生到部队工作、任指导类警官。 接收范围:地方普通高校统招的2008年毕业的电子、心理学等专业研究生。 接收条件:(1)介绍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2)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总评良好以上。(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4)身体健康、具备培养为初级指挥警官的基本素质和强健体魄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5)限男性,身高1.7米以上、双眼裸视力4.6以上。 使用方向:经一年的培训生活后分配到总队所属基层中队任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有意者请将自荐书和相关简历发送至如下邮箱。 联系人:李永平 联系电话:023-67923234 13638335455 邮编:401147 邮箱:yongpingli18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龙山路66号武警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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