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暨浙江大学医学院全科医生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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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医疗卫生单位 | 所在区域: | |||||||||||||||||||
所属行业: | 卫生事业 | ||||||||||||||||||||
公司简介: | |||||||||||||||||||||
浙江省2008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为建立一支既能从事全科医学教学与科研,又能提供连续、综合、优质服务的高素质全科医师骨干队伍,根据国家“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师”的发展战略,以及卫生部建立全科医师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现状和浙江省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需求,在总结浙江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属于医学生毕业后教育,它的建立是新形势下卫生系统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国际上高层次全科医师培养的通行做法。具体方案如下。
培训结束后由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向省内外全科医学教学研究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荐工作。
五、培训方式、时间与内容 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浙江省卫生厅领导下,委托浙江大学医学院组织和实施。培训内容参照卫生部《全科医学专科细则》要求进行。 培训时间为三年,共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理论学习3个月,集中学习全科医学相关的理论知识; 2、第二阶段:临床培训基地轮转26个月,主要在临床二级科室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和学习; 3、第三阶段:社区实践7个月,其中在社区培训基地实践6个月以上,主要在社区培训基地接受独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技能训练。 六、培训期间的待遇 1、全科医师在培训期间作为培训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浙江大学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险)由培养医院支付(月工资: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200元;第三年1600元);培训经费由浙江省卫生厅和浙江大学医学院承担(不包括学位课程学习和学位申请费用);定向委托培养和自费培训者不在此列。 参加培训的个人需承担培训教材费及五项保险的自付部分。 2、全科医师完成培训计划,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浙江省卫生厅印制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晋升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条件之一。 3、全科医师符合条件者可在职申请浙江大学等院校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2008年5月30日(已经在浙一、浙二、邵逸夫医院等临床培训基地报名者均有效,但请注明并可重新选择其它临床培训基地)。 2、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杭州市余杭塘路388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院25号信箱;科研楼C313室); 或通过E-mail和电话报名; 3、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未颁发者可用就业指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duyp@,同时邮寄或面投“报名材料”至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笔试通知→发布面试名单 →面试→ 发布录取名单; 八、入学考试 1、初试(笔试) (1)科目:临床综合(其中医学英语25%); (2)时间:2008年6月14日9:00-11:00; (3)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全科中心。 2、复试(面试) (1)名额:按1:3差额复试; (2)时间:2007年6月14日13:30-16:00; (3)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全科中心。 九、体格检查 1、时间:2007年6月16日- 20日; 2、地点:各培养医院科教科。 十、聘用合同 考生在录取之前,其本人须与培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1、时间:2008年6月23日- 27日; 2、地点:各培养医院人事科。 十一、录取通知 1、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录取。 2、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身体及业务素质由培养医院择优录取。 十二、关于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 参照上述执行,经费自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亚平、卢庆来 联系电话:0571-88208216,13082839728; 传真:0571-88208202 E-mail:duyp@ 浙江省2008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大学医学院
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