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排气检测执法工作岗位"人员(事业编制)。
一、招聘人数:13人
二、招聘条件
1.个人素质要求: 政治素质好,热爱环境保护事业,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2.岗位工作要求: (1)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或仪器分析专业(有机动车排气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者以及能够较为熟练进行计算机编程及设施管理维护经验者优先),具有较为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术; (2)身体健康,适合于长期从事户外工作; (3)具有C1级或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执照并能熟练驾驶汽车; (4)熟悉机动车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管理经验。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奖励证书、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等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邮寄到本单位(电子邮件、电话等概不接收)。
邮寄地址:上海市南丹路1号组织人事科 邮政编码:200030
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0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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