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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08年招聘公告
2008-05-15
我院是百年老院,始建于1899年,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占地6.2万平方米,曾经是东南亚地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慈善医院。院内古榕参天,环境幽雅,设备先进,专科齐全。现有职工1860人,其中正高职称112人,副高职称267人,中级职称535人;博士后4人,博士生47人,硕士生204 人,大学725人;编制床位1047张,实际开放床位张,日均门诊量6千人次,年入院人数2万多人次。1993年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1995年通过"爱婴"医院评审,1996年定为副局级事业单位,1997年被市政府确定为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01年被批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03年批准挂牌为广州市临床重症救治中心。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
科室
专业
学历(学位)
人数
备注
内科
血液病学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呼吸
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老年病科
肿瘤免疫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妇产科
医学检验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儿科
儿科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急诊科
外科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麻醉科
麻醉或疼痛专业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麻醉或疼痛专业
硕士研究生
2
重点院校优先
麻醉
七年制或本科
1
重点院校优先
放射科
骨骼放射诊断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核医学科
影像技术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功能检查科
超声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检验科
临床检验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病理科
病理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神经内科
精神病学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康复理疗科
康复医学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护理部
护理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护理
本科
5
重点院校优先
感染科
传染病学
硕士研究生
1
须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武装保卫部
消防等相关专业
本科
1
军转干部优先
鹤洞分院
麻醉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神经内科
博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肾内科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康复科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普外科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放射科
硕士研究生
1
重点院校优先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本科毕业生: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在毕业生总数前1/10以内,普通院校在前1/20以内,个别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至前1/2以内。
备注:本科毕业应具有学士学位,以学校提供的班级排名和总人数为准。
2、研究生:本科起点,重点院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本硕连读的除外)。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广州户籍或正高职称可放宽至45岁。
备注:重点院校是指211工程高校
三、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即日起-2008年5月30日
即日起接受报名,面试考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应聘的形式:可通过邮寄、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等方式
(三)联 系 人:刘敬
联系电话:020-81045949或81048112
E---MAIL:ljgenuine@
联系地址:广州市盘福路1号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部
邮 编:510180
四、应聘者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英语CET-6证书或CET-6考试成绩单;
(二)成绩单;
(三)本科生需提供班级排名;
(四)在职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聘书、执业证等。
五、考试内容与形式:
内容:专业技术理论知识与技能、外语水平
形式:采取面试的考核办法
六、面试考核程序:
(一)由科室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试行办法》(穗一院〔2004〕116号)文件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均通知其审核结果并通知其参加面试考核。
(二)由科室行政正、副主任、书记、科护长及有关专家组成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7天,具体视科室情况而定)。按照面试评估表的要求评分,并结合科室实际组织理论、操作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按分数高低全部报人事部。
1、由科室行政正、副主任、书记、科护长及有关专家组成科室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并获得科室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人员同意录用的,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个别紧缺专业可视情况确定入围比例。
(三)第二轮面试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并获得医院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人员同意录用的,按照第二轮面试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应聘临床一线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乙肝表面抗原为阴性。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由医院支付。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评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岗位、条件、人数、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简化考试程序,由用人部门及聘用工作小组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三)国家政策指令性分配的人员,如复退军人、随军家属等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高级人才、学科带头人配偶的接收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职工亲属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