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泰安市规划展示馆招聘部分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职位、人数
泰安市规划展示馆讲解员,共6名。
2、招聘条件
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2006、200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24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户口不限)。
专业要求:建筑类相关专业,旅游、文秘、新闻、外语等相关专业。
女性,身高1.63—1.7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优雅,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英语四级以上,具有较高的口语水平。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3—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 4:30
报名地点:泰安市规划局1001办公室(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538—8293085、13561760766 联系人:张娜
(二)资格审查
200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者需提交: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英语水平证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者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者到报名点填写《报名表》及《承诺书》,由市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英语口语等方面。
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将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
四、考核聘用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调档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人才代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证实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情况及200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任何一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后的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人才代理规定及合同约定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泰安市规划局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