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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

(全职,发布于2008-05-2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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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2008年公开招聘技术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08-05-21  作者/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浏览:23 次
 

    为满足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有关规定,黑龙江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特制定此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隶属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的技术指导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专业:园艺、园林(含农学、植保专业毕业有食用菌相关专业如真菌学、植物病理学知识和工作经验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计算截止2008年5月30日);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专业知识,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
(四)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吃苦耐劳深入基层工作的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四、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7日至2008年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或电子邮件发至hong0022@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2)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工作业绩成果证明,以及其他能有效证明考生自身学识、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材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联系人:于虹张欣(联系电话:0451-82310536)。
  5、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条件全部符合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办法
  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之比不得低于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以及其他满足职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进入面试。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由省农委人事处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指导。
  1、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具体内容根据岗位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拟定。
  3、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
    (三)考核和体检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考核和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农委和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试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纪律
    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六、本方案由黑龙江省经济作物技术指导站负责实施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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