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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南海网 ww***.cn[点击查看] 2008年5月21日 16:01
为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力量,根据市编委会有关文件批复精神,我市拟招聘95名小学教师、55名中学教师和40名职业学校教师,补充边远空编的学校和中学、职校部分空岗的学科,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保证我市2008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切实实招聘到所需学科的优秀教师。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定向招聘、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操作"的招聘原则。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和业务考核,保证我市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文昌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董新月
副组长:符策东 薛英炳 符 决 许环秋 何 森 陈一艾 陈 潜
成 员:龙 跃 王爱妹 黄叶忠 蔡兴扬 郑 洲 黄守东
张从森 符菊波 林明波 周英豪 冼名亮 林师芳
钟永江 符史岸 黄远鎏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笔试考核组、课堂评估考核组、保密组及监督检查组。
(一)综合组:
组 长:蔡兴扬(兼)
副组长:郑心平 黄远鎏 冼名亮
成 员: 云 捷 黄婷婷
工作职责:负责招聘工作的宣传、公告、报名和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等工作,统筹、协调各业务考核小组的统计统分等各项工作。
(二)笔试考核组:
组 长:王爱妹(兼)
副组长:郑 洲 林明波 周英豪
成 员:叶保东 符 湘
工作职责:制定笔试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委托命题、考试考务等笔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三)课堂评估考核组:
组 长:龙 跃(兼)
副组长:何荣锦 林师芳 钟永江
成 员:林日洪 郑有赤
工作职责:制定课堂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课堂评估考核各项工作,主持命课题,制定评分标准和评分统计工作,组织课堂评估(说课)评价专家小组。
(四)保密组:
组 长:符菊波
副组长:符之光
成 员:林 湄 符兴婵
工作职责:做好笔试试题、课堂评估(说课)课题的保密保管工作,统一管理二项业务考核的成绩。完善试题试卷的保管交接手续、防止泄题,确保各项考核成绩的原始材料完整无损。
(五)监督检查组:
组 长:黄叶忠(兼)
副组长:黄守东 符史岸
成 员:陈日红
工作职责:监督检查招聘工作实施的全过程,负责查处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三、招聘对象
(一)小学教师招聘对象:户籍在文昌市并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代课教师(非文昌户藉的代课教师必须在文昌农村小学任教5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户籍不限。
(二)中学(职校)教师招聘对象: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职校专业教师同时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中、小学教学工作。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师范院校招生标准。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如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普通话考试合格者,经政审合格也可参与竞岗聘用。
(六)年龄限在35岁以下(即1973年6月1日后出生)。在职代课教师如连续教龄满10年以上(含10年),经政审合格,年龄可放宽至40岁(即1968年6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文昌电视台、《侨乡文昌》、文昌市政府网站和《海南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招聘方案。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15日--5月30日。
2、报名地点:文昌市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者要提供下列资料(1)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2)已婚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须提供未婚证明;(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主要是指政治思想、品行表现和是否吸毒、斗殴、***等不良行为以及工作态度);(4)近期免冠同版2寸相片2张,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课和文化课考试
1、笔试内容
公共课考试内容及分值(100分):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及新课程改革(参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走进新课程》)的基本内容(30分);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国内外时事政治(10分);作文(30分)。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分值(100分):竞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者,必须参加竞聘学科专业考试。竞聘中学(职校文化课)教师考试内容:高中教材占70%,初中教材占30%。竞聘小学英语教师笔试内容同竞聘中学英语教师相同。竞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考试内容:初中语文、数学教材(语文、数学合卷100分)。竞聘职校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中职校专业课程。
公共课和文化课考试的分值各取50%计入总分。
2、笔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8:30-11:00;考试地点:文昌华侨中学。
文化课考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15:00-17:00,考试地点:文昌华侨中学。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4、笔试统分:采取封闭形式统分。以招聘计划的人数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评估(说课)对象。
(四)课堂评估
1、时间另行通知。
2、课堂评估内容:竞聘中学教师以初二教材为内容(化学科以初三教材为内容);竞聘职校文化课教师以高一教材为内容,职校专业教师以职校专业基础理论为内容,同时考核专业操作技能;竞聘小学教师以小学四年级教材为内容(语文、数学、英语自选一科)。
3、课堂评估形式:分为说课笔试和说课答辩两部分;笔试实行开卷,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独立完成说课稿,撰写说课稿时,只准携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其他书籍、资料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在笔试结束后,按抽签顺序安排说课答辩。
4、课堂评估评分方法:课堂评估满分为100分,说课70分,答辩30分。职校专业教师说课为50分,专业操作技能50分。当场评分,即时公布。
(五)奖励附加分(笔试入围者)
1、在市内当代课教师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和研训部门奖励者奖励1分,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教研室奖励者奖励0.5分,各项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报考时验文件、验证书原件收复印件,逾期无效)。
2、在市内担任代课教师,连续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加1分,连续教龄满10年以上的加2分(由任教学校提供原始凭证材料和工资表证明责任人)。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竞聘小学教师岗位者,奖励5分。
4、就读大学前是文昌户口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加5分。
以上奖励附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笔试成绩、课堂说课(评估)成绩与奖励附加分等三项分数的总和为成绩总分。
六、招聘岗位
(一)小学教师岗位95名,安排到边远空编较多的中心小学(即原学区),由中心小学所辖范围内安排。招聘岗位具体为:小学英语20名,语文、数学教师75名。
学校 |
招聘岗位 |
其中:英语教师 |
东郊中心 |
9 |
|
重兴中心 |
5 |
2 |
蓬莱中心 |
6 |
3 |
龙楼中心 |
4 |
|
昌洒中心 |
4 |
|
东路中心 |
4 |
2 |
宝芳中心 |
3 |
|
抱罗中心 |
5 |
3 |
龙马中心 |
5 |
1 |
翁田中心 |
7 |
4 |
冯坡中心 |
5 |
2 |
湖山中心 |
3 |
1 |
锦山中心 |
8 |
2 |
铺前中心 |
7 |
|
机动 |
20 |
|
机动岗位主要招聘10名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10名文昌籍小学代课教师。
(二)中学教师岗位55名,安排到农村中学紧缺学科岗位。招聘岗位具体为:
学科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岗位 |
5 |
10 |
10 |
5 |
5 |
3 |
5 |
6 |
6 |
(三)职校教师岗位40名。
专业学科 |
机电制冷 |
旅游酒店 |
汽车维修 |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
畜牧饲养 |
水产养殖 |
艺术装璜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音乐 |
岗位 |
4 |
4 |
4 |
5 |
2 |
2 |
1 |
6 |
4 |
3 |
4 |
1 |
七、招聘录用办法
(一)招聘工作采取定向招聘的办法。对应公布的小学、中学、职校招聘岗位,应聘者自主填报志愿,竞聘岗位。竞聘小学教师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竞聘中学、职校教师者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二)按照各学校各学科招聘指标人数,根据竞聘者的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用。
(三)录用的中学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缺编缺岗的学校。
(四)在总分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1、独生子女;2、代课教师;3、教师子女; 4、高学历者(全日制学校毕业)。
(五)若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则从该系列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空缺。
(六)向社会公示招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7个工作日)。
(七)拟录用人员,集中在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报市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
(八)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转为公办教师,签订5年期限劳动服务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九)工资待遇:按我市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十)试用期满后,被录用的教师应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被考核人的录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手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市纪委举报信访室电话:63330871;市教育局监察股电话:632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