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一、2008年师资紧缺学科或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建筑学。联系电话:0799—7090678 联系人:王老师 谢老师 电子邮箱tom7373@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教授、博士研究生:
1.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校分配制度计算课酬、津贴及补贴。
2. 享受安家费10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安家费分5年平均支付。
3. 每月享受300元住房补贴,以5年为限。
4.服务期内,引进人员如果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并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安家费及住房补贴
5.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5万元,理工科类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申报、管理,科研项目立项时配套使用,项目要求在签约服务期的前三年聘期内完成。
6.配偶随调或安排工作。
(二)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1.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发放工资,并按学校分配制度计算课酬、津贴及补贴。
2.属于学校当年审定的师资紧缺学科或专业的,享受安家费2万元(含个人所得税),安家费分5年平均支付;其他学科或专业的,不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费待遇。
3.服务期内,引进人员如果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并经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发放安家费及住房补贴。
4.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1万元,理工科类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申报、管理,科研项目立项时配套使用,项目要求在签约服务期的前三年聘期内完成。
(三)既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又具有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享受待遇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不享受重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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