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改变我县小学教师年龄老化严重、学前教育公办教师缺乏、高中理化生等学科教师紧缺及中小学校医严重不足的现状,确保新学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能按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等单位关于2008-2009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增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综〔2008〕155号)精神,制定我县2008年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⒈普通高中专业教师:在2006年以来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以及2006年以来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中招聘。 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在2006年以来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其中财会专业教师须本科学历、建筑专业教师须大专以上学历) ⒊小学教师:在目前我县初中编外聘用教师以及2006年以来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编外聘用,其中信息技术专业教师可在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编外招聘。 ⒋幼儿教师:在2004年以来取得全日制大中专院校中专以上学历的幼教(学前教育)、声乐、舞蹈专业毕业生中编外聘用。 ⒌中小学校医:在全县在职的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和西医或中西医结合临床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以及2006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聘。 三、招聘名额 ⒈普通高中:计划招聘63名,其中数学8名、英语6名、物理14名、化学10名、生物7名、历史3名、地理8名、体育2名、计算机5名。 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聘2名,其中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教师1名、财会专业教师1名。 ⒊小学教师:45名,其中语文16人、数学16人、英语5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 ⒋幼儿教师:15名。 ⒌中小学校医:9名。 四、待遇 ⒈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及中小学校医:受聘人员列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人员待遇。 ⒉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不列入编制内管理,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小学和乡镇中心园任教。由县财政局按每人每月950元的标准拨付聘用工资,并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拨付城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金由用人单位给予缴纳,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负担部分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在我县小学(幼儿园)连续聘用一期(3学年)后,由县教育局根据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及择优选聘的原则,按70%的比例正式招聘为编制内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余30%未被正式招聘为编制内小学(幼儿园)教师且在聘期内考核合格的,如我县当年还需编外聘用小学(幼儿园)教师,可优先聘用。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时间 一聘三年(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六、招聘办法 ㈠本县生源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时,符合条件的本县生源应聘对象采取考核的办法招聘,剩余招聘名额在县外生源中择优聘用。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须于2008年6月15日前与上杭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逾期未签订者视为弃权。 ㈡本县生源应聘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时,只在本县生源中招聘。应聘对象需参加竞聘考试,具体办法如下: ⒈报名。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参加竞聘者,须于2008年5月20日至6月5日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 报名随带材料:①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不提供学位证书,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须含该生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生源所在地、学历层次及是否师范类等);③报考校医的在职医生还需提供经县卫生局同意的个人申请报告、县卫生局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及个人医师执业资格证;④身份证;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⑥报名费及考务费100元。 ⒉竞聘办法。 ⑴普通高中专业教师竞聘考试采取说课方式,说课内容为上杭县普通高中高一上学期现行教材中的一个课时,说课时间为15-20分钟。 ⑵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竞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⑶小学(幼儿园)教师竞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小学(幼儿园)对应学科的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等。 现在我县初中编外聘用的教师享受加分政策。按在我县中学实际聘用年限,每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8分。 ⑷中小学校医竞聘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及学校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等知识。 ⒊考试时间。2008年6月17日上午(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应于2008年6月16日下午5:30前到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⒋成绩公布与聘用。考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公布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并在新学年开学前安排到有关学校工作。受聘人员须按《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64号)精神到县人事局办理人事代理。 七、其他 ⒈报考人员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⒉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上杭县2008年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校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傅龙祥 副组长:罗海昌 刘祥霖 成 员:王如信 陈 华 温利平 林华春 李小元 高四华 赖振鸣 赖茂忠 蓝启茂 陈兴文 陈燕萍 江福春 蓝革侣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县教育局人事股,办公电话:0597-3887123。 有关招聘事宜及成绩公告请查询:ww***net[点击查看](上杭县教育城乡网“公告公示”栏目),不另行通知。 上 杭 县 教 育 局 2008年5月20日
上杭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应聘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学历学位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取得 学历 学位。 | 教师资格情况 | | 是否师范类 | | 生源所在地(籍贯) | 省 县 乡(镇) 村(居委会) | 报考意向 |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 学科;校医 | 目前是否我县初中聘用教师 | | 聘用年限 | 年。审核人: | 在职医生工作单位 | | 在卫生部门工作年限 | 年 |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医师资格情况 | | 联系电话 | | 学习 工作 简历 | | 县教 育局 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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