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隶属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人力资源行使服务、调配、管理职能,是为政府、求职者、企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诚招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47人,相关专业如下:
行政管理专业:掌握行政管理及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与法规,了解国际行政管理惯例_和规则,具有一定的研究、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计算机专业:掌握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相结合、面向系统、侧重应用的宽口径专业知识,能够从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开发与维护工作,参加计算机网络建设、从事管理以及应用开发工作,具备一定的网络信息建设和网络管理的能力。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掌握比较扎实的管理学与经济学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的历史和现状,具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经济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统计学专业:掌握统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能从事统计调查、统计信息管理、数据分析等开发、应用和管理工作,具有采集数据、设计调查问卷和处理调查数据的基本能力。
工商管理专业: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和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
法律专业:掌握法律专业的墓本理论知识、基本知识应用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万针政策、有较强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以上人员地区分配如下:
沈阳市4人大连市4人鞍山市4人
抚顺市3人本溪市3人丹东市3人
锦州市3人营口市3人阜新市3人
辽阳市2人铁岭市3人朝阳市3人
盘锦市2人葫芦岛市2人省本部5人
驻各市人员要求居住地在本市内,省本部人员要求居住地在沈阳市区内。
二、基本条件
以上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信息资源管理、组织和引导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及培训、就业、维权等就业服务事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适应中心相关岗位要求。
三、招聘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思想道德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
四、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投送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申报应聘地区。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6月6日止。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市府广场西北侧辽宁有色大厦20层)
咨询电话:024一31977880(传真)
Email:lnldrl@
五、考核录用经笔试、面试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一经录用,提供良好的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工作环境和培训发展机会。报名资料概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