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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四医院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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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8-05-30 来源: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院200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是集传染病防治与综合类性质为一身的三级医院。医院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开放床位870张,下设省四院道外分院、二门诊等分支机构。人员编制815人,现有在职职工79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45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有正高职29人,副高职97人,中级人员177人。是省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定点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合作医院、牡丹江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拟招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本职工作,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29周岁以下;
6、除护理专业以外其余各专业必须是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品学兼优人员;
7、护士要求具有全日制统招中专以上学历;
8、岗位所应具备的相关条件。
四、招聘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1日-6月15日。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黑龙江省第四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451-57336194。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4、携带的有关材料:毕业证、报到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各证件复印件各2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推荐材料,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5、报名人员与拟聘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五、考试(笔试和面试)
1、具有博士学位,可免于考试直接考核,具有硕士学位直接进行面试和考核。全日制本科以下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2、笔试组织: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以专业科目为主,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课比重为70%,公共基础课为30%。
3、面试组织,由我院组织的7 - 9名面试考官直接与报考人员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也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按用人比例1:3进入面试阶段。
4、考试与面试时间待定。
六、考核
考核时间另定。我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考核阶段。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聘任、体检
1、经考试、面试、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式,在本单位和人事厅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2、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招聘人员。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应手续。
4、对已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入围未被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列顺序进行补聘。
5、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
九、被聘用人员的待遇
经过笔试、面试及考核阶段,被我院聘用人员,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十、被聘人员有下了情形之一的即被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聘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cldkfc_149343_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