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将以下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由湖南省信息产业厅人事处和我所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具体事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严格遵循回避制度。
三、招聘计划: 我单位2008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 四、招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 身体健康,由所统一组织体检;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1日。 6、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优先。 7、 招聘计划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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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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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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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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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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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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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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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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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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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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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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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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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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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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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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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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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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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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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或
自动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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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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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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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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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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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仪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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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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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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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我所将通过各高校就业网及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网址 ww***.cn[点击查看] /)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 从2008年6月3日起,应聘者可将本人简历发至邮箱hnstc_hr@,或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位证到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人事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1日。 3、考试与测评 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或测评。根据考试或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差额预录,确定8人进入面试(研究生学历者按规定免试)。 4、面试与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所领导、用人部门、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后,确定4名拟聘人选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参加体检。最终确定聘用4人。 5、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信息产业厅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审批,签订了聘用合同。 6、审批 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信息产业厅审批。 7、签定合同 聘用人员与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湖南省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和我所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联系人:邓燕 万芳 联系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731-2807729
湖南省电子产品检测分析所 2008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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