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府办《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和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对部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局部分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护理要求具有绍兴市户口(含各县[市]、区)或绍兴市生源,其他户口不限。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绍兴市延安路市第六医院西大门南面),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护理)、英语三级或四级(六)级(改革后425分及以上)、计算机一级或二级证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同时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社会生需携带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专业。 3、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不开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为医学知识。笔试时间2008年6月22日下午14:30-16 :30,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报考职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于6月24日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 面试工作凭准考证按专业分步进行。请考生注意及时进入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按时到达面试现场按次序进行面试,没有按时到达面试现场,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结束可在现场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进入体检。 (三)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录用。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应届毕业生)考核方法。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卫生局在本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不满招录名额的专业可按相同专业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调剂。
附件:1、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计划 2、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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