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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面向全市招聘45名专业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一)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考30名,具体招考计划见下表:
层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微机 |
音乐 |
美术 |
合计 |
高中 |
1 |
2 |
|
2 |
|
2 |
|
|
|
7 |
初中 |
|
1 |
1 |
3 |
1 |
|
|
1 |
|
7 |
小学 |
4 |
4 |
5 |
|
|
|
2 |
|
1 |
16 |
(二)其他事业单位招考15名,具体招考计划见下表:
招考单位 |
招考专业 |
招考人数 |
备注 |
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
会计 |
2 |
包括相近专业 |
网络通讯工程 |
1 |
||
工程造价 |
1 |
||
区广播电视局 |
播音主持 |
2 |
男、女各1人 |
新闻采编 |
1 |
|
|
电视制作 |
1 |
|
|
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 |
园林规划与设计 |
1 |
包括相近专业 |
园林管理 |
1 |
||
区技工学校 |
工业电气与自动化 |
1 |
|
化学工程 |
2 |
|
|
体 育 |
1 |
|
|
音 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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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28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以下。
(三)普通院校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限报英语、音乐、美术和微机专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外在职教师和2008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08年6月12日-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报名地点: 寒亭区人事局五楼会议室(益新街651号)。报考人员根据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及本人意愿报名。往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应届毕业生可暂持学生证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8-19日。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原则上要达到2:1的比例。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所报专业计划录用人数的2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专业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进行初次审查,进入面试范围后,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区外在职教师提供的单位介绍信须加盖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三)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科目,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占30分,所报学科占70分,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本科教材为主;报考其它事业单位的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6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分专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播音主持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报考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按报考学科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的高中教材;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等。全部聘请外地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分专业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播音主持按考生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录用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1:1的比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该专业报考者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分专业依据总成绩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组织初录人员挑选工作单位。将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有关部门办理派遣或调动手续。
四、相关规定
1、本次考选的人员全部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2、新招考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意见由寒亭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251767。
寒亭区事业单位招聘
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