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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全职,发布于2008-06-0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广州
  • 职位:关于公开招聘法学院研究生秘书的启事
  • 信息来源:中山大学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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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法学院研究生秘书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在本校范围内公开招聘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秘书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校固定编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法学院研究生秘书(正科实职)1名。

主要负责:法学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生的教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全局意识;

(二)热爱研究生教务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三)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办事效率高,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服务;

(四)具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相关公文写作,熟练计算机操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专职行政管理干部应任副科级职务满三年或现任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南校区法学院203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18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审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人:  潘蓉
    联系电话:84037078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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