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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体育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6月13日至14日到市人才市场(发展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报名人员因故无法直接报名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如达不到6人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体育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体育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53510(宿迁体育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53067 张曦东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cn[点击查看] 宿迁体育网 www.rs***.cn[点击查看]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体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七日
附表: 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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