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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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公开招考教师方案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遵市人发[2007]6号)、《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试行办法》和市编委批准学院2008年度进人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经遵义市人事局审批,按市人事局要求全市统一组织报名及考试。具体招考时间待定,请观注遵义市人事人才网。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4、能讲普通话、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 5、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本单位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三、招聘的职位及人数见下表:
岗位名称 |
代码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报考条件 |
教师 |
B01 |
1 |
硕士研究生 |
网页编程 |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
教师 |
B02 |
1 |
硕士研究生 |
动漫设计 |
同上 |
教师 |
B03 |
1 |
硕士研究生 |
美术设计 |
同上 |
教师 |
B04 |
1 |
硕士研究生 |
电子商务 |
同上 |
教师 |
B05 |
1 |
硕士研究生 |
市场营销 |
同上 |
教师 |
B06 |
2 |
硕士研究生 |
汽车工程 |
同上 |
教师 |
B07 |
3 |
硕士研究生 |
机电一体化 |
同上 |
教师 |
B08 |
1 |
硕士研究生 |
畜牧 |
同上 |
教师 |
B09 |
1 |
硕士研究生 |
水产养殖 |
同上 |
教师 |
B010 |
1 |
硕士研究生 |
园林工程与设计 |
同上 |
教师 |
B011 |
1 |
硕士研究生 |
旅游管理 |
同上 |
教师 |
B012 |
1 |
硕士研究生 |
酒店管理 |
同上 |
教师 |
B013 |
1 |
硕士研究生 |
会计学 |
同上 |
教师 |
B014 |
1 |
硕士研究生 |
财务管理 |
同上 |
教师 |
B015 |
1 |
硕士研究生 |
审计学 |
同上 |
辅导员 |
A01 |
1 |
本科及以上 |
舞蹈 |
面向本省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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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2—3150980 0852---315093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
联系电话:0852—3150980 0852---315093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组织工作由遵义市人事局负责; 2、报名资格审查:招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负责。报名时考生凭遵义职院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到市人事局报名处集中报名。 3、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应达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低于3:1的,需经市人事局批准,可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市人事局在发布简章的同一媒体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辅导员为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和试讲(辅导员为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份,报考教师、辅导员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内容占60%计算。 教师和辅导员最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试讲 (辅导员为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 1、笔试:由遵义市人事局统一负责组织。教师和辅导员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及由学院根据招考专业岗位工作需要,考察本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1:6比例(工勤人按照1:10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辅导员为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笔试成绩登记确认后封存,暂不公布)。 2、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1)、教师试讲应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2)、辅导员技能测试内容 A、舞蹈基本功。(25%) B、民族民间舞蹈组合展示。(25%) C、现代舞(25%) D、歌曲演唱(25%) 3、试讲(辅导员技能测试)面试考官组组长由我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主管部门或我院领导、相关专家组成,一般为5-7人,但我院考官不得超过考官总数的1/3。考官组成员由我院征求市人事局意见后负责提供备选人员名单,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人员在考前确定。考官组成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试讲试题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人员按规定程序抽取或指定。考生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30分钟。试讲工作由同级人事、纪检等部门监督指导。 4、试讲(辅导员为技能测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在学院张榜和在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等。 六、体检 根据我院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我院在成绩公示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我院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七、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一般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选,但每个职务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试讲(技能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我院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我院东、西校区、遵义人事人才网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上报遵义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后,若需递补的,从总成绩由高到低人员中按规定程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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