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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简章

(全职,发布于2008-06-1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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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聘名额

  2008年,全市计划选聘2411名。其中,禹州市657名,长葛市378名,许昌县439名,鄢陵县382名,襄城县435名,魏都区44名,经济开发区23名,东城区53名。  

  二、选聘对象、条件

  1、选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

  2、选聘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4、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8年6月23日至7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市直和各县(市、区)均设立报名点,报考者可在全市任一报名点选择一个县(市、区)报考。

1、市直(包括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报名点及电话: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事局窗口(东城区经二路)电话:0374-2676232、2968075

2、各县(市、区)报名点及电话:禹州市:劳动就业局一楼人力资源大厅1号窗口(禹王大道大禹像西100米)电话:0374-8298310;长葛市:政协办公楼一楼政协会议室(长葛市八七路市委院内)电话:0374-6117977;许昌县:县委党校(许昌县新许路东段)电话:0374-5133457;鄢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人劳局窗口(人民路中段)电话:0374-2705621;襄城县:原县财政局三楼(首山大道中段)电话:0374-3580333

四、选聘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免收信息采集费;报考者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08年7月23 日至24 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2、农村困难家庭报考人员持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城市困难家庭报考人员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可免交报名考务费。3、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公文处理与写作、时事等)以及市情、县情等。笔试时间为2008年7月25日9:00至11:00。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所报县(市、区)岗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于2008年8月8日予以公布(报考者可到原报名地点查询,或登陆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数字党建网、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查询)。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拟选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某县(市、区)达不到1:1.5的比例,从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经调剂后仍达不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县(市、区)选聘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县(市、区)选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各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聘对象,并报许昌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对拟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培训上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对象,由各县(市、区)确定其任职岗位,并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报许昌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选聘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培训。

     五、任职和有关政策待遇

任职:1、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2、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特别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3、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胜任者继续聘任,不胜任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不再列入选聘管理范围。

待遇:1、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大专生每人每月9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100元,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3、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具体偿还政策和办法按省财政厅规定执行。4、符合中央选聘条件、纳入中央选聘计划的,在享受中央规定政策的基础上,低于我市待遇执行标准的,比照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待遇执行。

激励机制:1、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2、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给予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定向从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3、市、县、乡考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在按照规定享受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4、报考省属高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6、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7、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8、对任职满三年并且特别优秀的,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六、信息发布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许昌数字党建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为本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许昌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报考者自行登陆上述网站下载打印。

附件:1、《许昌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2、 《许昌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许昌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2  请点击下载

 

 

       许昌市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表

 

 

岗位

选聘人数

其中城乡一

体化推进区

学历

年龄

禹州市

657

 

全日制

普通高等学校

大专以上

30周岁以下

长葛市

378

38

许昌县

439

74

鄢陵县

382

 

襄城县

435

 

魏都区

44

14

经济开发区

23

 

东城区

53

18

全市合计

2411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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