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建设发展的实际,经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现将我院2008年新增人员公开考试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考领导小组),招考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考工作。招考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和纪检组,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
2、招聘工作遵照遵义市人事局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遵市人发(2007)6号文件通知精神,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办法
1、对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招聘,由领导小组根据《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试行办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凡应聘遵义师范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均须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的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考试工作在市人事局的全程指导下,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专人负责出题和制卷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监督管理。考试题的制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对参与试题命题和制卷工作的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评分按百分制计,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应用文写作、基本国情和贵州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主要是和本专业学科相关的基础知识。(笔试的分数占总分的40%。)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注:笔试成绩登记确认后封存,暂不公布。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0的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的考试。)
3、专业技能的考试工作,在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下设的考试组、纪检组,会同有关系、部、处、室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各专业技能考试"实施细则" 。(评分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考试的分数占总分的60%。)
4、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将按比例计入总分,届时由市人事局和遵义师范学院分别在网上发布公告公示七天。
注:各专业技能考试的"实施细则",经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08年6月15日以前,在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网页上公告。(网址:ww***.cn[点击查看])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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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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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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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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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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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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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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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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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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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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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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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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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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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应聘,优先按人才引进的渠道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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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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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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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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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态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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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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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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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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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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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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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数方向 应用数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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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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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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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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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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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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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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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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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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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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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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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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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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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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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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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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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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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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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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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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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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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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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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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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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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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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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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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即兴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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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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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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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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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或编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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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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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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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要求是全国重点专业院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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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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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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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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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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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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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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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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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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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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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教学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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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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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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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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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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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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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要求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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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计算机教学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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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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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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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数据库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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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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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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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网络与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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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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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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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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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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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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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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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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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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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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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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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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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教学部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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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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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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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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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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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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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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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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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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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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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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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绘画、剪纸、贴画、纸扎等手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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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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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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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生要求是全国重点院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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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以上招聘信息及人才待遇,已于2008年2月底,在中国教育与计算机科研网"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告至今。网址:ww***.cn[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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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事项: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应聘资格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经报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要求
1、应届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报名,须持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自荐材料等各一份。
2、往届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报名,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自荐材料等各一份。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遵义师范学院2008年新增人员公开考试招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考务费(含报名费)[注:报名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若《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4、原则上要求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数与拟计划录取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考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经报市人事局批准,或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参加考试。对紧缺专业,按照市人事局审批的意见执行。
5、报名时间:定于2008年6月18--19日,上午8点-12点;下午14点30分-17点30分。
6、报名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大礼堂。
咨询电话:0852-8927151;0852-8920325.
(三)资格审查
1、初审。招考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新增人员公开考试招聘报名表》,对照本《遵义师范学院招考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及报考基本条件等报考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由纪检组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20日下午15点-17点;考试地点:新教学大楼。
2、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21日下午和22日全天,上午为:8点-12点;下午为:14点-18点;考试地点:详见各专业技能考试"实施细则" 。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市人事局指定的医院(遵义医院或遵义医学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六)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按照规定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政审报告,并将政审结果告知被政审对象。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上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遵义人事人才网及学院网站上公示七天。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将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事局汇报。
(八)聘用
1、录取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按考试合格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及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其结论不影响聘用的,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然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空额,原则上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合格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试合格成绩的标准,由招考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六、监督检查
学院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852-3119330(市人事局);0852-8927745(院纪委)。
特此公告!
附件: 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遵义师范学院
2008年6月3日
附件: 遵义师范学院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帆(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
副组长:王爱华(党委副书记、副教授)、
高 勇(党委委员、院纪委书记、副教授)
喻启东(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娄胜霞(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
岑 玲(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
杨成书(党委委员、副院长、高级政工师)、
王 刚(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
市人事局特派员、
市纪委特派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纪检组和办公室,分别牵头负责有关工作。
1、新增人员招考工作考试组:
组长:王爱华、岑玲
成员:由相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和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组长召集有关教学系(部)的党政领导临时议定。
2、招考工作纪检组:
组长:高 勇(院党委委员、院纪委书记、副教授)、
市人事局特派员、
市纪委特派员。
成员:由学院纪委干部、监察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具体人选由纪检组组长临时议定。
3、招考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光明、刘 焱
成员:付秀英、郑有成、段 佳、姚 瑶、隋常玲、罗绍会、冯大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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