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是集疾病预防控制、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副厅级疾病预防机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属医院是集疾病预防、控制、治疗、职业病防治、化学中毒救治、中西医结合为一体的正县级机构,床位200张。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规定和省人事厅下达的新增人员计划,2008年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往届应届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0名。为确保新增人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 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招考;
7、招聘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公开招考计划》。
三、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23日-24日
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市场18号;
2008年6月25日-27日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缨 周洁 6823069
4、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⑴、有效居民身份证;
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⑶、招聘条件具体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
⑷、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⑸、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⑹、报名费60元。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结果
招聘职位的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职位总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省人事厅同意后对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于2008年7月1日到中心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1、笔试
时间:2008年7月3日
地点:见准考证
范围:医学类:专业知识、英语;
非医学类:专业知识、英语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公布。
3、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范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七)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报批
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省人事厅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省人事厅批复,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截止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