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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0 17:35:09 |
《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经批准,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精神,经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指标为71名,另外代县(市、区)招聘3人。 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备招聘职位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2、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能力; 4、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报考年龄以《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为准(具体计算截止到2008年1月1日)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按照制定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安庆日报》上刊登,并在安庆人事编制网(ww***.cn[点击查看])、安庆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以及有关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报名登记以及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4日 报名地点:安庆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市府路7号,市政府南面) 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张。属全日制200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在职人员应持有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0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社会在职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名。报名时缴纳笔试报名费90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特殊职位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商定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 各单位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由经办人员签署审查意见,单位盖章同意后统一报市人事局复审。 <四>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见《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5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 2008年7月19日 8:00 -10:00 职业能力测试 10:30-12:3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08年7月18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安庆人才市场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根据各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面试方法。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3、面试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各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规定权重(不同专业权重比例见《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进行合成得出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在本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并在安庆人事编制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精神,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统一规范聘用合同文本。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及其各种关系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考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并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实施,在市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联系电话:安庆市人事局 0556-5347221,5347240; 安庆市监察局 0556-5346301 附件:1、《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安庆市直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安庆市人事局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