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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日期: 2008-6-20 |
经研究决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附属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2006、2007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招聘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法律法学、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 3.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7月2日-3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报名地点: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虞北路38号1楼)。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1)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原件(交复印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2006、2007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及相关证件。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本次考试方可开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E.语文知识与写作。F.其它知识: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公共政策,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08年7月12日,上午8:30~11:00。 3.准考证发放:2008年7月10日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虞北路38号1楼)领取。笔试地点: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七楼会议室。 2008年7月13日在常熟市人才市场及常熟人才市场网(ww***com[点击查看])、常熟经济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考核和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市场网(ww***com[点击查看])、常熟经济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填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合同制职工)审批表》,报市人事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82905。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事局、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常熟市人事局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