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发展,优化队伍结构,引进适宜人才,增强机构活力,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0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才。 一、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简介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是山东省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和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工作,是服务于政府主管部门宏观决策的综合性、高层次、战略性发展研究机构。院内设业务部门主要包括"四所一中心",即: (一)城市化发展研究所。主要从事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城市化发展动态研究;城乡建设领域专题发展研究等。 (二)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研究所。主要从事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研究;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与推广;建筑节能监督检测与节能建筑技术咨询与培训等。 (三)住宅产业化研究所。主要从事住宅产业化发展规划研究;住宅性能、部品认定评价研究;住宅建设成套技术体系研究推广;住宅产业化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等。 (四)建设管理标准研究所。主要从事建设领域国际管理标准体系认证咨询;建设管理标准化技术研究;建设领域利用外资项目咨询。 (五)山东省建设科技中心。主要从事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新技术新产品认证评审;技术资料翻译与国际交流;建设行业科技协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建设工程咨询与工程监理等。 二、招聘专业、条件及待遇 (一)专业、学历及人数。根据单位编制、工作需要、队伍结构和省人事厅下达的人员计划增减安排意见等情况,我院确定2008年招聘博士研究生4人,其岗位等级、专业、学历及人数等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根据招聘工作岗位性质、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未有违法行为和违纪的不良纪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三)聘用待遇。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我院签订聘用协议,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相应工资福利和本院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三、组织方式及考试办法 博士研究生采取简化程序,按报名的实际人数先进行面试答辩、再进行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团结协作与计划协调能力、反映应变与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参加面试人员实行考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成立由我院有关领导、专家组成的面试委员会。评委独立评分,考务人员统计评分结果,每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选,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博士研究生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五、考核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应聘人员的,均进入考核,并以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进行聘用。对考核体检工作程序、标准、要求及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则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办发〔2008〕65号文的有关规定处理。我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其组成由院有关领导、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经7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报省建设厅、人事厅备案,审核批准的,我院与应聘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七、监督检查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群众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六路三里庄17号,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1-83180900,联系人:雷刚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省人事厅、建设厅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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