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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08年公开招聘乡镇计生服务所、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全职,发布于2008-06-2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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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08年公开招聘乡镇计生服务所、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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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6-24 11:00:24 来源:南安市人事局 阅读318次

南安市2008年公开招聘乡镇计生服务所、合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市乡镇计生服务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合管中心")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决定公开招聘15名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人员、8名合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乡镇计生服务所面向2008年以前毕业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招聘,合管中心面向南安市卫生系统内已转正定级的在职人员招聘;
6、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7、报考乡镇计生服务所人员应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90号)等文件规定的学历要求;
8、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0日8时-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南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安市检察院三楼)。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或招生花名册或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网上电子学历)以及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但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其报考的材料。
(3)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4、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
(3)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准考证,请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17日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试卷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西医临床类、公共卫生、药学、药剂、妇幼医士、计生医学、计划生育技术等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
2、财会专业考《财会专业知识》。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总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与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由人事部门商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
将职位要求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综合情况及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南安市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
(五)择优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后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子女;
2、独生子女;
3、计生"二女"户;
4、大中专院校优秀毕业生;
5、大中专院校优秀学生干部;
6、报考市合管中心的考生,现已借用在市合管中心工作。
如果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成绩相同,且均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按照上述所列6种优先聘用条件,依次优先聘用;如果均符合相同优先聘用条件或者均不符合优先聘用条件,报请市政府决定。
四、纪律与监督
1、严格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开招聘的程序办理,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招聘工作在南安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6382160。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373512。
 附:1、南安市2008年公开招聘乡镇计生服务所、合管中心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需求计划表.xls     2、南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doc     3、《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doc     4、《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90号)关于做好200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90号).rar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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