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文职雇员:
一、招收条件
1、基本条件:年龄18—25周岁,大专以上毕业生,户口所在地不限。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和社会问题,本人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并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3、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疾病,无不良嗜好,体检正常。
4、要求条件:本人志愿应聘,并保证签约后服从部队管理,安心工作,认真履行合同和义务,无特殊原因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试用期1个月,符合工作岗位需要后,签订正式合同应聘。
二、招收岗位
此次招收合同制文职雇员,是从社会和学校公开招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报道工作。摄影、摄像、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计算机专业优先考虑。
三、招收程序
分面试、笔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于6月30日至7月4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本系证明可先行报名,并于7月4日携带毕业证原件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确认)以及一寸免冠彩照8张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南校区图书馆一楼108室)报名。报考者若有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发表作品等个人能力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可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并带来。
五、工资待遇
1、文职雇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每月1000元,月工作考勤正常的另发奖励工资200元;
2、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的,第二年基本工资相应增加,涨幅为上年基本工资的5℅;
3、根据劳动法,支队足额缴纳各项保险费用。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滁州市清流西路345号
联 系 人:高警官
联系电话: 0550-3072395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