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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关于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 2008-6-23 17:20:37 被阅览数: 731 次 来源: 人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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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人事局 大安区教育局 关于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 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行为,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边远、艰苦地区村小教师20名,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 补充教师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条件要求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其报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和证明。200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于7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年龄和学历条件 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非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国民教育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报考人员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到2008年6月30日。 (二)其他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经区招考主管机关批准、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在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有敢于献身保护学生的奉献精神。同时,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8年 7月 4日至 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大安区人事局(大安区政府东三楼)报名。 2.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和旧版临时身份证无效)及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版2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3.报名程序: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当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后持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到现场交费点缴纳笔试考务费并办理报名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合计100元。 4.原则上由本人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承诺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或举报,招考主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招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所有报名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08年 7月 17日至 18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直接到大安区人事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和旧版临时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分,面试占总分的40分。笔试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工作由市人事考试评价机构负责,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区招考主管机关和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 (一)报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划定笔试、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者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分别占笔试总分的40分和20分。 2.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范围以《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大纲》(2008年版本)为准。大安区人事局报名点可予提供。 3.笔试时间:2008年 7月 19日,其中上午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 7月 25日在大安区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和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上公布。 6.加分办法: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于2008年7月15日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须在考生领取准考证之前报送面试方案,区招考主管机关参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招方案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含加分)一并于7月25日通过自贡人才网和大安区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面试人数:参加面试的人员与该岗位招考名额之比为3:1,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遇总分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又相同的最后一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对未达到笔试报考比例的,可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见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及考核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核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应报招考主管机关备案,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并统一在自贡人才网、大安区人事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并按照区招考主管机关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人员考试。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区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大安区监察局0813-5522240)。 九、本公告由大安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安区人事局0813-5522199 大安区教育局0813-2201511
附件:1. 大安区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2.大安区考试补充教师报名表
大安区人事局 大安区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大安区2008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大安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认真阅读说明后填写)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报名时间:
说明: 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经区招考主管部门机关审核,完善报名手续; 2、请报考者如实详尽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并工整填写此表,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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