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提高我局人员整体综合素质,依据《劳动合同法》和《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以派遣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应聘条件 |
工资待遇 |
新 闻宣 传 |
1 |
1、宜昌市城区户口优先(新闻宣传);
2、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责任感;
3、新闻、文秘、汉语语言文学或相近相关专业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应用公文的写作水平和新闻采编能力 ,会使用专业照相机、摄像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心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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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每个月)在宜昌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40%;
2、正式上岗:按“底薪+绩效”的形式支付,“底薪”为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绩效”待遇中的节日慰问费比照计划内在岗职工的同等标准执行,除此以外的绩效部分按计划内同类同岗人员的60%-70%享受。 |
文秘 |
1 |
企业会计
|
2
|
1、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责任感 ;
2、财会专业全日制专科、本科毕业生各1人,熟悉财务工作,有注册会计师、财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身心健康,年龄28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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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组织
在局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处、党办、纪检监察办公室派员参与的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同时按专业设置新闻宣传、文秘及企业会计招聘专业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笔试与考核工作。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以下有效证件统一在宜昌航道工程局人力资源处报名。
1、自荐书 2、身份证(附复印件);
3、大学生毕业证书;
4、各类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代表作品;
5个人学习(附在校期间成绩单)及工作简历基本信息文本资料,
三、报名时间:
2008年6月 25日至 30日。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宜昌市东山大道273号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人力资源处;
邮编:443003;
邮箱:ycgcjrcb@:
联系电话: 0717—6964992,联系人:曾凡荣、严应刚 。
五、实施步骤
1、6月26日,发布招聘公告。
1、6月26日至7月2日,收集整理应聘者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简历、自荐书、学历材料、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
3、7月3-4日,初审。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的信息进行初审,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4、7月7-8日,初选、笔试、面试。招聘专业小组根据应聘者的个人简历以及与应聘者的初步交流,通过专业知识测验,评估求职者适应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稳定性等。
5、7月9日,录用决策。各专业组综合笔试和面试分数排名,提出初录人员名单报局党政联系会审定。
6、7月10日,体检。确定拟录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有传染病、慢性病或岗位不允许的生理缺陷。
7、7月11日,岗前培训。
六、试用考核。
试期为2个月,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表》要求,明确提出建议录用或辞退意见,经局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审定后决定是否正式签订《人才派遣合同》。
七、公示、备案。
正式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后,将录用人员的详细资料通过局OA系统及局务公开进行公示,并报长江航道局人劳处备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 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