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提高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综合改革。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州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红人〔2006〕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研究,并报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和红河州人事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高中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尚未就业、已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报到登记、并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为人民服务扎根边疆工作的奉献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修养素质;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五)形象气质好,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金平自治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至今还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已辞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20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地点:金平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报名方法
1、应聘者须持证件: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须交验户口册(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等证件原件(所有证件需交复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纸复印)及五分免冠近照4张到报名点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认真填写《金平自治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2、若本人现用名与证件的名字不符者,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出示。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由金平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负责,其中学历审核由县教育局负责,户口、身份证审核由县公安局负责。
(二)应聘者必须对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2008年7月28日(上午8:00-11:15,下午14:00-17:15)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金平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若现用名与所持证件姓名不符,须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3、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8年7月29日上午8:30-10:30(其中语文专业考试时间为8:30-11:00);考试地点:金平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所招聘学科的高中阶段专业课知识,大学本学科专业知识,社会公共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以笔试合格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若遇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时,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面试;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应聘者可免笔试并且不受1:3比例的限制,可直接进入面试。
2、应聘者须持证件
在面试时,应聘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人事部门发出的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以说课及答辩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
4、面试时间:2008年8月2日至8月3日。
5、面试地点:金平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
六、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的计算以考生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为应聘者的实际成绩,其中免笔试的硕士考生成绩计算直接取面试成绩。根据应聘者的实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政审,若应聘者的实际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必须进行加试(笔试),根据加试成绩,择优进入体检、政审。
七、体检、政审办法
(一)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办法》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政审,政审以考生的档案为主要依据,重点内容是考生的现实表现和综合情况。
(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招聘该岗位综合成绩顺延进行体检、政审,若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体检或政审时均不合格,该岗位的录用自然取消。
八、录(聘)用办法
(一)笔试和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经体检、政审合格者)均在红河人才网上(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以便考生查询和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
(三)录用时不能提供户口册(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等证件原件的,不予录用。
九、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它通知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考试工作,在金平自治县2008年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保密局参与对考录工作全过程监督指导。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简章由金平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金平自治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联系电话: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0873-5228918
县教育局人事科:0873-5224335
金平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0873-5221222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教 育 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金平自治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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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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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 数
|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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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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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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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自治县第一高级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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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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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其
以 上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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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数学教师
|
3
|
本科及其
以 上
|
数学、数学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英语教师
|
4
|
本科及其
以 上
|
英语、英语教育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政治教师
|
3
|
本科及其
以 上
|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物理教师
|
2
|
本科及其
以 上
|
物理学、物理教育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化学教师
|
2
|
本科及其
以 上
|
化学、化学教育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地理教师
|
3
|
本科及其
以 上
|
地理教育、地理科学、地理科学教育、地理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历史教师
|
3
|
本科及其
以 上
|
历史学、历史教育、历史学教育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生物教师
|
2
|
本科及其
以 上
|
生物学、生物教育、生物科学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音乐教师
|
2
|
本科及其
以 上
|
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美术教师
|
2
|
本科及其
以 上
|
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专业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体育教师
|
1
|
本科及其
以 上
|
体育、体育教育
|
具有高中的教师
资 格
|
合 计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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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金平自治县200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编 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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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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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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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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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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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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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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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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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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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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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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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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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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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及主
要社
会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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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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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称谓
|
年龄
|
现 工 作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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