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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铜地人发[2007]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08年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2008年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成立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代文
副组长:田仁华 安 超
成 员:邵锦波 张应林 郑丽清 夏学文 刘贡喜 尹聿明 吴 静 杨建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铜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应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曾刚、张华丽二位同志具体办公。
二、招聘人数
2008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08年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收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费生、企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安置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人员除外)。
2、本科学历不受原籍或生源限制。
3、大专学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本人学籍属铜仁市生源;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铜仁市户籍且定居本市;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铜仁城区有国家正式工作;④本人户口迁入或挂靠本市亲属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五年以上。
3、至2008年12月31日在铜仁市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系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08年7月7日-1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市人民政府大礼堂。
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除需持相关证件外,还须出具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黔价费[2002]209号文件要求,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执行:①报名费10元/人 ,②每科考试考务费、试卷费25元/人。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若某职位没有人报考或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没有达到3:1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对原报考人员进行对应专业调剂,如本人不愿意调剂的,则取消笔试资格。
五、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笔试内容: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不限类职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余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领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16日-7月18日
领准考证地点:铜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二楼)
笔试时间:2008年7月19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3:00-15: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30-17:30 《专业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如果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管理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各笔试、面试科目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不限类职位考生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4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计算;其余类职位考生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占3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2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计算。
考生笔试、面试的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加分照顾政策
1、加分条件:本次招聘考试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加5分;
(2)至2008年12月31日在铜仁市服务期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加5分;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加3分、双女结扎户子女加3分;
(4)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加3分。
2、加分确认: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相关证书及依据(原件),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加分材料一般不予认可: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需提供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需提供铜仁地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农村独生子女须提供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农村双女结扎户须提供户口及当地计生部门证明;城镇"零就业家庭"子女须提供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列入体检对象。体检在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的,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九、聘用
考核合格者,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社会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办法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聘用文件下发前,自行放弃职位的,该职位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履行解聘手续。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上级人事部门及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报名条件一经公示,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6-5235716、5236680(铜仁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铜仁市纪委监察局)
附:《2008年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ww***.cn[点击查看]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铜仁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