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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精神,结合李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师范类2007年、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区外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 3、2006年参加山东省"三支一扶"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1.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2.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青岛市内四区户口,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户口、生源地在市内四区以外的考生,需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均可自选相近专业参加考试,此类人员须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证。 4.应聘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区外优秀教师需具备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专业人才条件之一。 5.应聘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具备地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6.符合第4、5条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户口属于青岛市内四区以外的,本人需具备副高以上职称,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⑵户口属于青岛市内四区以外的且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⑶具备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本人或配偶(有正式工作)具有市内四区户口, 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注:区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青岛人事政务网、青岛教育人才网、李沧区人才网和李沧区教育信息网联合发布。 (二)报名与初审 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时间:2008年7月5日-7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青岛书院路小学(李沧区书院路148号)李沧区达翁建材批发市场东侧。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李沧区200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提前下载打印,A4纸),提供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 张(反面注明姓名)。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提供荣誉证书(2007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报到证;08年毕业生现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2006年省"三支一扶"毕业生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 ⒊报考中小学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还须提报相关的荣誉证书,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除硕士研究生外,应聘人员所报职位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⒋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作弃权。2008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⒌初审通过人员于7月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⒍对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的毕业生和农村特困毕业生减免考务费(含笔试和面试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政策,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录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安排 ⒈笔试: 考试时间:2008年7 月12 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综合知识等。笔试不指定教材。参加本次招聘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评选,并经审核确认、网上公示无异议者)笔试成绩加5 分;2006年"三支一扶"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这两项不重复加分,每人最多加5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2日内在李沧人才网站和李沧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布。 2.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 面试范围:需求专业为4名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需求专业为3名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所报考专业的青岛市规定课程教科书。 面试形式:说课。 面试时间:暂定7月19日-7月20日。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中小学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需求出现名额空缺,按照相应招考专业的毕业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学科需求,按照面试成绩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确定范围人员顺序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范围。2008年毕业生通过函调等形式提交考核材料。2007年毕业生或报考中小学骨干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到社区或工作单位考核。 (七)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事业单位录取通知书》。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青办发〔2003〕11号)规定与录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一律不予录用。 2.对经录用的毕业生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方能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李沧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考选工作的具体事宜。区监察局对招聘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应聘人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 0532-68827128;0532-68827228 监督电话0532-68827698 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附件: 1、2008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 2、2008年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