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治安工作,经批准,面向全市为市公安局公开招聘90名协勤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 招聘人员的身份待遇
所招人员,不享受公务员身份待遇,不列入编制;其工资福利由同级财政负担,工资标准参照机关工人工资标准执行;要与公安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邢台市生源或邢台市户口。
(二)招聘对象:
1、公安专业全日制普通类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法律专业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中文、计算机专业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年龄18周岁以上(1990年7月1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7月2日9时至4日17时。报名地点为邢台市人才市场(团结西大街52号)。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者需持证件:(1)毕业证及其复印件;(2)就业报到证及其复印件(2008年毕业生持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学生证);(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三)笔试。7月16日上午进行笔试。7月14日报考人员到市人事局考录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两张卷,其中,公安专业一张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侧重公安基础知识)其它专业一张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侧重法律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7月21日在邢台市人事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市人事局确定。从参加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四)体能测试。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满分400分,体能测试合格线由市人事局、公安局确定。时间为2008年7月22日。
(五)体检。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组织方式参照体能测试组织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政审。政审完成时限为2008年7月25日之前。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7月26日至30日进行公示和聘用审批。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邢台市人事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附件:招聘职位条件数额表
邢台市人事局 邢台市公安局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招聘公安协勤人员职位条件数额表
招录机关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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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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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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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及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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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9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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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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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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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男8名,女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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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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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中文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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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
(男8名,女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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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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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专业全日制普通类中专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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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
(男16名,女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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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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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类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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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名
(男40名,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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