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增强学校活力,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共计37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
详见附件一:《遵义医学院2008年公开招考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08年应、往届国民教育系列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应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应聘人员必须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4、报考人员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6年以来招考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7、截止2008年7月30日止末能提供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2008年7月7日至7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休息。
按每人6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
2、报名方式及地点: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遵义医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行政楼七楼7-14房间)。联系电话:0852-8609555。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08年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遵义医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报省人事厅同意后,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同意报名。
2、复审。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方能进入笔试。
(三)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7月14日。
五、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在2008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未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若参加体检人员均体检不合格,则本职位放弃录用。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察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对象。
九、公示及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遵义医学院校园网上(ww***.cn[点击查看])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纪律要求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招考咨询电话:0851-6826549或0852-8609555,监督电话:0851-6826549或0852-8609593。
十一、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需报经省人事厅研究确定。
十二、本《招考简章》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一:《遵义医学院2008年公开招考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