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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蓬莱市医药类毕业生考选简章 根据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市拟招考40名医药类毕业生充实到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招考对象:2000年以来未分配的蓬莱籍(或在蓬莱市具有常住户口)医药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2、报考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护事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⑶符合所报考专业类别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⑷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须持有就业报到证;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学位(未取得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类别大专学历相应的职位);2000年以来未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2007年、2008年的毕业生以及国家未明确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各专业毕业生除外); ⑸在校期间以及毕业后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招考程序及办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省优毕业生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毕业生根据招考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2、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省级优秀毕业生凭证书加5分,计入总成绩。根据各专业类别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确定初录人员名单。其中,西医临床、医学影像、麻醉学、药学四个专业类别首先对本科考生进行排名,按照城区单位的录用计划进行初录,然后将未被初录的本科考生与大专、中专考生一并排名,按照镇街卫生院的录用计划确定初录人员。对个别因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而形不成竞争的,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参加体检。对因报名人数少而造成的个别专业录用计划空缺,将由人事、卫生部门统一调整录用计划(调整的原则为将空缺数量依次逐个循环分配给男性护理学、中专护理学、大专护理学、本科护理学)。考试总成绩和初录人员名单在蓬莱人事编制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笔试科目和时间另行公布。 3、体检。进入初录人员名单的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4、录用。对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实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录用人员。然后由人事、卫生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和需求情况拟定派遣意见。考生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本人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占单位编制。试用期内毕业生须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试用期满,由卫生局对毕业生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并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按期转正定级,列入正式编制,工龄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试用期满虽考核合格,但未按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仍未按规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0535-5643526 附:2008年蓬莱市医药类毕业生考录计划表
蓬莱市人事局 蓬莱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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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蓬莱市医药类毕业生考录计划表
招考 |
专业 |
招考计划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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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单位 |
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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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医临床 |
001 |
6 |
4 |
大专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眼耳鼻喉学、口腔医学、儿科医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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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临床 |
002 |
2 |
|
本科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养生康复学、中医骨伤学、针灸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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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003 |
3 |
|
本科 |
护理学、高级护理、中医护理等 |
|
护理学 |
004 |
5 |
|
大专 |
护理学、高级护理、中医护理等 |
|
护理学 |
005 |
9 |
|
中专 |
护理学、中医护理、助产等 |
|
护理学 |
006 |
1 |
|
中专以上 |
护理学、高级护理、中医护理等 |
男性、 精神病 防治站 |
医学影像 |
007 |
2 |
1 |
中专以上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诊断等 |
|
医学检验 |
008 |
1 |
|
本科 |
医学检验、病理检验、医学物理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
|
麻醉学 |
009 |
1 |
1 |
大专以上 |
麻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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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010 |
1 |
1 |
中专以上 |
药学、药剂、中药学、制药等 |
|
公共卫生 |
011 |
|
1 |
中专以上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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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 |
012 |
1 |
|
本科 |
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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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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