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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开招聘2008年(非极重灾区)特设岗位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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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开招聘2008年(非极重灾区)特设岗位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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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开招聘2008年特设岗位教师简章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2008年招聘特设岗位教师共2042名,其中:初中教师1027名,小学教师1015名。招聘计划和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2008年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87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设岗位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在编的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2、特设岗位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参加四川省2008年“特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2008741000——7101700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下同)。报名者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确定参加考试地点,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均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和《四川省2008年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3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

3、资格初审:20087111200——20087132400为相关部门(学校)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审查的依据是《四川省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713日以后,报名者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程序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722日——72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08727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请服务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公布笔试成绩:20088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筛选后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在服从调配的同类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2008815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下同)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2008826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设岗县(考生申请服务的县)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下载《四川省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参加面试时,携带《四川省2008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2份(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审查,设岗县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打分方式进行。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若参加某类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少于设岗数,以参加该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的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4、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九、确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数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人选,并通过四川教育网、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人员名单。

十、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后通过公告形式通知拟招聘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和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岗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十一、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二、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三、组织纪律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涉及招聘特设岗位教师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本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附表1:《四川省2008年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

附表2:《四川省2008年特设岗位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

ww***net[点击查看]

 
发布于:
2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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